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农村婚礼悔婚怎么办理流程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村婚礼悔婚怎么办理流程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关于此***,我做一打油诗,表达我的看法。
***公公把事闹
强亲儿媳脸皮厚
道德沦丧非人行
宾客***看笑话
儿子愤怒把爹揍
娘家气愤欲悔婚
一场婚礼变闹剧
丑事传得天下知
证明亲脸还是亲嘴有意义吗?当公公的手搭在媳妇的肩膀上的时候就已经是失了分寸了,已不是一个长辈所该做的。作为长辈就应该懂得避嫌,给后辈做好榜样,不管是家里或者外面都不应该有这种为,作为女方,在自己婚礼上都能够做出这样的事,这是多么不尊重女方,娘家了还能忍下去那真的我是无话可说了。
婚礼现场,众目睽睽之下,搂抱、亲吻儿媳,实在令人惊讶、诧异,无法让人接受。我的看法很直接:
(真正的色鬼)
一,心灵丑恶。无论这位“公公”平时怎么道貌岸然,自持清高,一本正经,都已经暴露出其内心肮脏丑恶的嘴脸。自以为借酒发疯,可以掩盖其内心的不轨。
(贪梦的色鬼)
二,行为败坏。在自己儿子婚礼仪式上,抱住儿媳,一阵狂吻,这让家人、亲朋,脸面何在?不愧为“伤风败俗,大逆不道”之辈,猪狗不如之徒。公媳关系,本来是人们茶余饭后,休闲***的言辞笑料,岂能当真?
(温情的色鬼)
三,影响恶劣。婚姻大事,殿堂庄重。众人之下整出这种荒唐丑事,弄得世人皆知,这让儿、儿媳情何以堪,往后怎样做人?无论任何道歉、恕罪,都是不可原谅的。
(网络图片)
谢谢邀请。这让网上看客如何证明是亲脸还是亲嘴,我想,除了两个当事人之外,现场在眼前的宾客应该也能看到的。
问题在于,亲脸还是亲嘴已经不重要了,重要的是这场闹剧究竟是盐城那边的结婚风俗,还是公公酒后失德,或者是公公和媳妇本来就有一腿。
如果说,这就是盐城的风俗,那我这个思想落后的山东人就不评论了,真心辣眼睛啊,真心接受不了。庆幸我们这的婚礼文明,不要说公公亲媳妇,就是公公拉着儿媳妇的手这样的情况也不会出现的。
现在网上都说公公酒后失德,我眼拙,只看到了公公醉酒后的步伐依然整齐有力,看到了搂着走出来的自然。这个,就更不好评说了,人家的事还是让人家自己处理吧,咱就不妄加评论了。
斗胆猜测一下,这场沸沸扬扬的丑事,也许能让这场婚姻就此终止。
谢谢邀请:此事已成为各地人们茶余饭后的话题。世界之大,囧事会有。至于老公公亲儿媳妇是脸是嘴,没有必要再去证明了吧 ,因为有理智的人是不会这样做。谁能费尽心思去证明是脸还是嘴呢?我个人认为没有意义。
随言:哈哈哈哈哈先笑一下哈,这种骗婚女最可恶,人家积攒的钱凭什么这样就拱手给你,想要空手套白狼的下场都会很惨。
贵阳,一个男人和他女朋友订婚了,这个女人接受了订婚跟收了定金,然而却悔婚了。彩礼也不想退。难道婚约没了,彩礼也打了水漂?昔日恋人反目对簿公堂。最近,贵州贵阳乌当区***审理了此案。收到彩礼后,这名女子居然悔婚了,这事就发生在住在贵阳的小林身上,32岁。2016年10月,他被介绍给比他小3岁的李丽。
从双方相识到结婚,不到三个月,应该说相互了解是不够的,感情基础很薄弱,还没有收到结婚证,就要在房产证上加自己的名字,意图不轨啊。
在婚姻的正常关系中,一般是先取得结婚证,然后举行宴会。而新娘却跳过了这一重要的环节,意图是什么?真的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来解释,毕竟双方都是成年人了,符合国家领证年龄要求。他们可以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的,这正是此女子不轨之心的第一步,领证很难吗,半天就足够了。可以断定,从一开始丽丽就不想跟小林结婚而是想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钱财。
都是男方年龄一大就昏了头,一心想着有老婆,不曾想也不打听此人靠谱不。相信这种人深入了解肯定不一般,重要的环节被忽略了。
***此次判罚公平公正,大快人心,警示以后这种骗婚女别再出来祸害他人了。
最后,根据《婚姻法》第10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,当事人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,***应当支持依照习俗返还彩礼的请求。丽丽还小林8万元的聘礼,这栋房子所有权是小林一人的。丽丽必须和林一起办理房子的财产变更登记手续。
首先,我为这家***点赞,我也希望我的朋友们一起为这个***点赞,同时,我真的觉得,男人也应该联盟,一起拒绝那种以高价彩礼为前提,以无理要求做要挟的女子,你再漂亮,咱们都不要,看你怎么办?
据悉:题中女子在男子买了婚房并写上双方名字,还给了彩礼,花了巨款,然后来个不合适就逃之夭夭,关键是还不归还钱财,真的让作为男人的我们,汗颜啊!
不合适嘛就早点说拜拜嘛!为何彩礼照收不误?为何房产写名字?难道这些事情一天两天就可以做好吗?
再说,不合适不结婚也可以,那么规规矩矩把人家花的钱还回去呗!如果不还,你不是在骗婚吗?那性质就是***了哦!
估计有些人会说,这样岂不是被白玩了吗?事实上,以结婚为目的的,就不是玩了,双方你情我愿的情况下,为什么男人不同样是被玩呢?要知道,以结婚为目的的男人一样会被伤心伤肺的哟!
真是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,真心为***判决点赞,这样的骗婚女就应当让她失了人还得不到财!
事发经过
事发地贵州贵阳乌当区。2016年10月,30岁的林某,经人介绍认识了27岁的丽丽,不久双方确立恋爱关系。当年12月,双方订婚,林某给了8万元彩礼及价值3.29万元的首饰给丽丽。2017年1月,双方在老家举行了婚礼,随后住进了林某父母出资购买的新房,房产证上还加了丽丽的名字。
可此后,丽丽态度大变,不仅不愿意去办理婚姻登记手续,还明确表示不愿和林某一起生活,也不愿意退还彩礼和放弃房屋的所有权。
林某一怒之下,一纸诉状***到了***。
骗婚女郎
从双方相识到举办婚礼,不到三个月时间,应当说双方相互了解根本不够,感情基础非常薄弱,而且尚未领取结婚证,就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,摆明了居心不良。
在正常的婚恋关系中,一般都是先领证,后办酒席,为什么此案中却颠倒了顺序呢?从常理上解释不通,而且也没有不领证的合理理由,因为双方都已过法定结婚年龄,到民政部门领个证,快得话十分钟,人多的话,半天时间也足够了。因此可以断定,从一开始丽丽就不是带着结婚目的与林某交往的,也许她本来就是已婚人士,一旦去领证,馅就早露了!
怪只怪林某是大龄男青年,急于找个结婚对象,面对一个愿意与之结婚的女性,喜悦已经冲昏了头脑,哪里顾得及其他?
***判决
丽丽辩称办了酒席,双方就是夫妻,自己理应拥有房屋的产权,虽然承认自己签了放弃房屋产权的协议,但说是被逼的,不过拿不出证据证明,因此***没有***纳其意见。
丽丽又说彩礼只有3万元,而且用于同居期间的生活消费,同样拿不出证据,而林某方却有多名证人证明确实支付了8万元彩礼及3万多元的首饰。
最后,***根据《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10条第一款第一项,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,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人民***应当予以支持的规定,判决丽丽返还林某彩礼8万元,房屋归林某所有,并配合林某办理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村婚礼悔婚怎么办理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农村婚礼悔婚怎么办理流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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